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作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此举必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已进入快车道。各级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也要看到,数字政府建设仍存在顶层设计不足、创新应用能力不强、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短板、干部队伍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有待提升等问题。破堵点、攻难点,让数字政府成色更足,是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的题中之义。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必须强化系统观念。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不是针对具体业务的小修小补,而是着眼政府职能的全面改革。在《指导意见》提出的七方面举措中,第一条就是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就要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各行业各领域的支撑作用。坚持全局谋划、系统布局,才能更好解决整体性治理的协同问题、差异化服务的供给问题等,以综合应用系统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必须夯实数字基础。一方面,数字技术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根基。从疫情防控中的人流分析、趋势研判,到城市大脑建设中的智慧交通、应急防汛,新技术新应用大有可为。插上科技翅膀,建设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有助于扩大社会治理的覆盖面、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度。另一方面,数据安全是数字政府建设的保障。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关键数据的存储安全及核心业务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这就需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强化安全防护技术应用,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政务平台重复建设、信息彼此隔绝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数字共享成为共同期盼。这也说明,数字政府建设不仅是技术应用问题,更是组织管理问题。《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这有助于以明确制度打破藩篱,以统一规则共享数据,同时倒逼政府工作人员提升网络素养。从审批事项削减,到网上自主办理,数字政府建设势必要对原有组织架构、工作方式来一场革新。打造适应数字时代的治理模式、干部队伍,应当成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着眼点。
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到2035年,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任务书”。落实《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必将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新动能。(郑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