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春出生于濮阳县五星集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是一位优秀共产党员。193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濮阳中心县委书记、豫北地委书记、冀鲁豫区党委宣传部长、平原省纪委书记、华北局纪委副书记、中纪委专职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为冀鲁豫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半个世纪的革命生涯中,刘晏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不仅自己生活简朴、廉洁奉公,对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更是严教育、高要求。
1960年,刘晏春率领省委工作组到濮阳整顿干部作风。县委认为省委常委来了,又是老乡亲、老同事、老上级,想备些酒菜招待一下。刘晏春则严厉地提出批评:“我还是当年的老脾气,爱吃红薯,弄点岳村的红薯就行了。”稍停了一会儿,他又语重心长地告诫县委一班人:“濮阳是个老区,建党几十年了,工农业生产虽然有些发展,但进步步子不快,群众生活还没大的改善。现在自然灾害还没有渡过,我们一桌菜,群众就是几锅饭,共产党的干部可不能那样搞特殊呀!”几句话说得大家心悦诚服。一次,有位中央领导同志来郑州视察工作,顺便到刘晏春家坐坐。中午,他用绿豆面丸子和红薯招待客人。那位领导高兴极了,连声说:“好,好!在你身上还保持着老八路的作风啊!”刘晏春也风趣地说:“我的胃口怪,老觉着家常饭好吃,也觉着让别人吃家常饭痛快!”那位领导津津有味地吃着,乐呵呵地说:“晏春哪,现在我们官做大了,一切都变了。有些人老想往我们嘴里抹蜜、浇油,这是‘喂’而远之,闹不好就喂懵了,可要当心啊!”刘晏春也说:“我总是这样想,千变,万变,老八路的作风不能变!”
刘晏春家的一位保姆回忆说:他平易近人,生活简朴。我做饭时,他通常站在跟前指导,提醒我不要浪费。有一次我择菜,扔掉的多了,他一一捡起来,语重心长地说:“这菜来之不易啊,不能浪费。以前在旧社会连这也吃不上。”
刘晏春对自己的子女要求特别严格。在三年困难时期,学校的伙食办得不好,孩子提出要回家吃饭,他坚决不许。他说:“干部的孩子不能搞特殊。学校的生活,人家能过得去,你们也能过。你们学校的生活比农村老百姓的生活不知好多少倍呢,不要不知足。”为了让孩子们养成艰苦朴素的习惯,他买来钉鞋工具,让孩子修补自己的鞋子。节假日,他让孩子每人拿一条麻袋,到马路上扫树叶、拾粪积肥,送到警卫连战士种的地里。有时候学校放假时间很长,他安排孩子们到农村劳动,要求他们一定干好,不能给农民添麻烦。他常无限感慨地对孩子们说:“咱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我也是农民出身,我虽然参加了革命工作,当了干部,但是没有农民给我吃、给我穿,没有农民冒着生命危险掩护我,那我什么也干不成!你们是我的后代,也是农民的后代。要把农民当成自己的父母。父母生活好了,儿子才会高兴,父母缺衣少穿,儿子怎么能独自享福!”
刘晏春病重期间,他把孩子们叫到床前,嘱咐道:“爸爸是无产者,一生干革命,没有什么留给你们,只希望你们刻苦学习,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才!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做人民的儿子,千万不要当人民的老爷!”
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留给孩子们的唯一财富。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要比万贯家业珍贵得多!它给子孙后代树立了坚如磐石的精神支柱。有了这个精神支柱,就能威武不屈,贫贱不移,富贵不淫,把整个身心献给党的革命事业。
(唐利平搜集整理)
来源:濮阳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