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2014年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番话振聋发聩。
从2012年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到今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全面论述促进共同富裕的原则和举措,习近平始终把“共同富裕”这四个字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
2021年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会前,习近平等会见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代表,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个人获得者和因公牺牲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亲属代表等。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现实就在眼前:改革开放40多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但中国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贫富差距加大、收入分配不均、阶层固化、年轻人“躺平”“内卷”等都是社会隐忧。
教训十分深刻:当前,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突出,一些国家贫富两极分化,中产阶层塌陷,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
习近平明确指出,“经济发展、物质生活改善并不是全部”“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要实现社会和谐安定,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必须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
关于共同富裕,社会上说法很多:有人认为中国已经做大了“蛋糕”,共同富裕就是分好“蛋糕”;有人认为,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可以等真正“发达”了再考虑共同富裕问题;更有甚者把共同富裕简单理解成劫富济贫、均贫富,或者是政府包揽所有,搞“福利主义”……
对此,习近平说得很明白: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要强调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政府不能什么都包,重点是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
习近平说:“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些新招实招硬招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尤其是建党百年之际,中国庄严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从雪域高原、戈壁沙漠到偏远山区,无数人的命运因此改变,一个个山清水秀、宜居宜业、欣欣向荣的美丽村庄渐次出现在中国大地。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此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到2020年,中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稳站上3万元大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自2008年以来连续13年平稳下降;到今年6月底,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4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目前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8000多万套,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这就是“积小胜为大胜”。习近平说,我们要有耐心,实打实地一件事一件事办好,提高实效。
眼下,中国处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这几年,国家严打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财务造假,严查娱乐圈偷税漏税、天价片酬,加大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管理,清理借改革之名变相增加高管收入等分配乱象,取缔非法收入,对高收入进行合理调节。
与此同时,对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困难家庭教育负担得以减轻,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不断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高……这些都是在中国社会很容易观察到的事实。
习近平把合理的分配结构比喻成橄榄:中间大、两头小。中间大的是中等收入群体,两头小的是高收入和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目前在中国已超4亿人,正在进一步扩大。
习近平曾提到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公务员等人群的增收问题,措施也很具体,如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帮助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解决好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等。
今年6月,中央宣布在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通过这种试点先行的方式,探索破解一系列改革难题,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就全国而言,共同富裕时间表已明确: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习近平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实现14亿人共同富裕,中国正全力以赴!